声明人:彭淑芬
我以前对大法不坚定,为父亲、小姑子“担保”、签字,有对师、对大法不敬不利的言行,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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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6/140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