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敬辉
我九七年得法。九九年,邪恶的迫害开始后,我放弃了学法、炼功,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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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6/140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