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惠欣
做出了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现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写的对师父、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6/140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