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娜
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信师信法,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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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6/140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