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月桂
在邪恶的迫害下,因对大法认识不清,做了损害大法的事。严正声明:所说、所做对不起师父的话和事全部作废。加紧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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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6/140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