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纲
我给老板写过一份“声明”,承认我是炼法轮功的。但其中有一句话不符合大法。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7/140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