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淑芸
在被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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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8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7/140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