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荣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过错,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努力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7/140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