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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兰珍 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做错了一件痛心的事,那时恶党迫害大法弟子并让交出大法书,因学法不深,我被迫把师尊的大法书《转法轮》和一张法像烧了。严正声明所做的错事作废。我今后要在学法上多下功夫,发好正念,做好三件事,放下执著,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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