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沔清
1999年“7.20”之后,单位恶党党委要求每一个恶党党员写一份对法轮功的“认识”,我也写了。现严正声明这个“认识”作废。我要多学法,学好法,更用心的做好三件事,弥补自己以前修炼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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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8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