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阿强
以前所说的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从新树立对法轮大法的正念,相信大法好,支持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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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