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丽珍
我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一律作废。从此以后,跟定师尊,坚修炼法轮大法,直到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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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