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揭兰芳
以前所说、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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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