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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吕会兰 在2000年夏季某日,派出所警察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当时我玩文字游戏的写了“不炼邪法”的保证书。1999年还交出了一个法轮章。现在认识到配合邪恶的做法是错误的。2001年初(农历新年前)派出所所长找我去审问,最后要我交1000元人民币“保证金”,不开收据,当时我交了,这是配合了邪恶。我严正声明我曾说过的和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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