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敬海
在大法受迫害期间,对大法不敬的话,别人替按的手印、“不炼法轮功证明”等一切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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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9/140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