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洪珍
本人在过去几年对大法不正确认识和其他人替我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材料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9/140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