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菊香
我在邪恶的威逼下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从新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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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9/140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