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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吉德、宋锦秀 我们俩是九七年得法的。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的时候,大队挨门逐户的说“不让炼”,要按手印,我们按了。声明:我们当时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紧跟师父走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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