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广宝
在邪恶高压恐怖下,自己做了大错事,犯了大罪:撕了大法书,扔到公园里。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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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0/140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