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芹
一段时间内,由于对法理解不深,有些行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现已认识到,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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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0/140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