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炳瑜
7.20之初,违心的写过“保证书”之类的东西,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三书”及有损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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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0/140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