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天余
受恶党压力,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交过书,写过“保证”。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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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0/140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