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艳
过去我所写、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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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0/140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