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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德荣

    2006年8月份,我去派出所办户口证明,派出所警察出的证明里写了“从来没有炼过法轮功,从来没接触过”,由于自己想尽快把户口从外地迁回来,也没多想就拿走了。现在明白自己做错了,很后悔。在此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1/140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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