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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风仙 我97年得法。得法以前,身体很多病;经学法以后,全身的病痛全无,浑身有劲,把一切名、利、情看淡了。99年大法遭迫害后,在本地邪恶的逼迫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书”,被迫照了象。今天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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