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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于秀琴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派出所把我找去,问×××是否辅导员,×××是否天天拿录音机的,因法理不清,当时我答应“是”。现在声明我的话作废。二零零二年,街道要把我送洗脑班,单位为了不受牵连,说我抄了“五书”交上即可。我怕影响孩子升学,所以就抄了,而且还加了点自己的话。大法救了我,我这样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特此声明写的“五书”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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