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金霞
99年7月20日邪恶非法迫害大法以后,我在邪恶的高压逼迫下写了“保证书”,现后悔不已。现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从新跟上正法進程,坚决信师信法,弥补以前的过失,洗刷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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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