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素英
在邪恶的高压下,在乡政府非法关押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在此声明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要多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