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江燕
在邪恶的迫害下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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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