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鄂生
99年7月20日邪恶非法迫害大法以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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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