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平
邪恶强制我爱人所签的字,我声明作废。我坚修大法永不动摇,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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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