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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敏娜

    我是98年得法的。2001年在610办的洗脑班中迫于压力对邪恶妥协,违心的写了所谓“保证”之类的“三书”;另外,我家人由于受不了邪恶的骚扰,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写了对大法不敬的东西。严正声明:我和家人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通通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当作好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3/140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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