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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君 我九六年得法。99年邪党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时,在单位的逼迫下,我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街道居委会也多次非法骚扰,拿个东西叫我签字,我也没看就签了。我对不起师父。严正声明:我写过的“保证”、签字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师父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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