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士伟
99年7.20以后,我曾说过、写过“不炼功”等。为此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时,我说过和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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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3/14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