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小明
在邪恶的迫害中违心的配合了邪恶,干了不该干的事。在此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3/14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