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菲
在99年7.20期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认识不足,向邪恶写了“以后不炼功了”等保证书。严正声明:所写“保证书”作废。我坚信大法,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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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3/14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