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海云
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和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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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3/14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