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风霞
以前所说、所做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作废。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尊,圆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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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3/14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