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连丽、罗菊珍、杨植琼
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3/14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