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桂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我被恶警非法关押到劳教所两年半。现声明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从新回到师父身边,回到大法中,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在正法时期应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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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