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中华、李永贞、黄龙、王玄、柳琦、金玉、金莲、吴聪聪
七二零以后,在邪恶严重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让师尊放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8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