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洪梅、王凯
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看守所的邪恶迫害下,家人给我们所说、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