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绍华、高桂兰
以前由于不明真相,我曾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声明作废。以后我决心努力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让师父放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