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兰
在看守所里被强迫签字及按手印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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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