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晓麦、杨娥娥、陈水口、杨小梅
七二零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