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平、杨秀莲、李海涛、白翠华、赵淑英、王国珍、李朋、刘让英
在劳教所,我们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8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