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美英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在恶党迫害下,做了对大法不敬的错事,声明作废。我决心改过,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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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