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香
以前做了一些对大法不利之事,现在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