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治国
以前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我决心以后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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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