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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桂芬

    去年2005年9月23日早上5点半钟被邪恶从家里给绑架走了。在看守所期间,写了“不修炼法轮大法、不发宣传品的保证”。家人被勒索去两万五千多元人民币,10月10日我被“取保候审”放回。10月24日又一次被找到“公安”分局,当时子女也在场,邪恶的警察问“炼不炼了”,我又说:“不炼了。”并且在一张空白纸上按了手印,配合了邪恶。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我说过、写过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5/140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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